盲人和導盲犬 看見友善貼紙
記者許麗珍/台北報導
全台目前僅11隻合格的導盲犬,儘管導盲犬依法可出入公共場所,但實際上導盲犬與盲胞都常被拒於門外。盲胞柯明期昨天說,「他們」多次被麥當勞驅趕、被新光醫院阻擋入院,養老乃瀧餐廳也不歡迎。
社會局與財團法人惠光導盲犬教育基金會,昨天舉辦導盲犬友善商家宣導活動,活動上的5位「特別來賓」———導盲犬Urchin、Wish、Onor、Harry、Aggie,一出場就吸引眾人目光。其中已退休的Aggie是台灣第1隻導盲犬,目前已退休;工作中的Onor由主人柯明期陪同前來,其他3隻正在受訓。
昨天共有全省2000多家7—11、新光三越天母店、基督教青年會(YMCA)、三重客運、日盛銀行、大潤發、知多家、淡水紅樓餐廳、太平洋溫泉會館等共5大類9家業者,加入友善商家行列,貼上「導盲犬友善貼紙」。
然而「看」不到友善貼紙的柯明期說,其實現實生活裡,他與導盲犬多次都被店家拒於門外。
「兒子小時候最愛到賣當勞,」柯明期說:「但每次我帶著Aggie,就會被麥當勞驅趕,店員不讓導盲犬入內,有的要求把牠綁在樓梯間,某次麥當勞一位女主管終於同意讓我們入內,理由竟然是『同情我是盲人』,還派人站在一旁監視吃飯,令我哭笑不得。」
不友善的情形還發生在新光醫院。醫院人員告訴柯明期,院內有社工帶著他們入院,導盲犬則要綁起來,免得亂叫亂咬人。養老乃瀧餐廳也不歡迎導盲犬入內。
他說,由於兒子是明眼人,常遭人冷眼拒絕後,現在只要一出門,兒子第一個反應竟是———「狗狗要一起出門嗎?」他覺得好心痛。
柯明期強調,導盲犬是受過嚴格訓練的狗,不會隨地大小便、不亂叫也不咬人,雖然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51之1條與第65之1條明訂視覺障礙者由合格導盲犬陪同,得自由出入公共場所、營業場所、公共交通工具等,違者勸導後逾期未改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連續處罰,但仍有業者不遵守,令他無奈。
社會局表示,該法採不告不理方式,目前尚未接到任何的通報或申訴,而且身障法甫通過,許多業者對導盲犬的認知不清,目前可說是宣導期,加上身障法施行細則尚未出爐,該局將先勸導,因此才會推動導盲犬友善貼紙宣導。
【2005/04/08 聯合報】 @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