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寵物公園 台中市府:月底前定案
【中央社╱台中市十日電】 2008.08.11 03:09 am
為了提供愛狗人士更完善的遛狗空間,台中市政府原擬在舊社公園設置寵物公園,但附近民眾意見不一;市府建設處今天表示,將審慎評估,由於此案已納入擴大內需方案計畫內,希望能在八月底前,就民間團體及地方人士建議,通盤彙整考量評估後做成決定。
市府原擬在面積四公頃多的舊社公園內近中央位置,以綠籬分割為兩部分,其中約一點八公頃範圍設置寵物公園,其餘部分仍做為大眾遊憩休閒,保持舊社公園原有風貌。
建設處表示,由於當地民眾持不同意見者為數不少,市府為尊重民意,目前仍審慎評估之中,建設處並發函給有關動物保護團體,希望推薦適當地點。
建設處進一步解釋,所謂「適當地點」就是不致引起民眾反對為最大前提,且最好寵物公園設置後,能由當地愛犬人士共同認養。
另外,南屯公園附近愛犬人士向市府表示,他們希望寵物公園能在南屯公園內設置;南屯公園土地面積約一點三公頃,建議採舊社公園規劃案例,以其中零點六或零點七公頃土地作為寵物公園,中間加以區隔,其餘土地仍保持南屯公園原有形態,供一般民眾遊憩休閒。
建設處強調,有關寵物公園的設置,市府已納入擴大內需方案計畫內,景觀工程科希望能在八月份內,就民間團體及地方人士建議,通盤彙整考量評估並作成決定。
新聞轉載自:【2008/08/11 中央社】@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