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一口 狗主判十天又賠二萬多 折磨耗時一年多苦不堪言
2008-09-25 中國時報 【呂素麗/高雄報導】
狗咬人一口,讓飼主纏訟一年多!高雄市林姓男子飼養的狗咬傷陳姓男子左小腿,林男被判拘役十天,民事判賠兩萬餘元,官司拖了一年多,折騰得林某苦不堪言,他希望事情趕快過去。
林男是一家生產電機板公司的員工,他在公司樓上的員工宿舍飼養一隻台灣土狗,每天深夜行人較少時,他會放狗出門活動。
去年六月廿一日深夜,他放狗出門,沒戴上口罩及用繩鍊拴緊,狗兒衝到屋外時,咬傷正好路過的陳男左小腿。
林、陳二人和解不成而打官司,林被判拘役十天,易科罰金一天一千元,另外,陳男要求林男賠償醫藥費、整型費、看護費、車資、工作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廿一萬一千六百七十五元。
一審法官判林某賠償陳某一萬兩千五百元,陳某不服上訴,二審法官判林某再加賠一萬零一百元,不能再上訴。
新聞轉載自:2008-09-25 中國時報 【呂素麗/高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