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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撞斷狗腿不必賠 檢:未達不堪使用程度 

想了解最新的有關狗狗的新聞資訊,想知道最近的熱門話題,進來看看就對了!

版主: Genki麻, MARY拔

文章amy » 2010-07-14, 00:09

鄭小Bu 寫:雖然我也覺得狗要顧好
但關於狗屬於"物品"方面
真的讓人吐血
明明是兒子...


但這也是讓某些人認為我們是瘋子的原因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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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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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狗來馬咪 » 2010-07-14, 11:50

愛子KEY 寫:除了人類以外的東西都屬"物",
那是否以後教導小孩要尊重小動物,
不應該在對小孩說:不可欺負小動物,要尊重生命,你欺負他,他會痛!
因為那些"物"是不會痛的,只是玩具!
這樣的社會要如何教導孩子,要愛護小動物,要尊重生命呢!

最近發現很多父母,只要家中養到有問題之犬隻,就是叫自己孩子:把"它"拿去丟掉!
這樣的社會,真的令人寒心!

更別說是每天忙碌於執行公務的"檢察官大人",
檢察官大人這樣做也是讓"社會資源成本不浪費"!
因為牠是"物"!


key姐姐不要生氣啦> <,在「台灣」,動物權很不被重視,真的很無奈!
不像歐美,虐待動物常會被判刑抓去關。

法律是真的冷冰冰的Orz。

如AMY姐所言,把狗視為小孩,也是我們被視為瘋子的原因

真的真的!!我常被罵瘋子,而且還是被自己的媽媽罵= =
我也常被無聊鄰居or無聊人士閒言閒語。

在求學時期,在課堂上,我還被身為副教授的老師「ㄎㄠ洗」(台語)
說我們這些什麼「愛狗人士」,真搞不懂我們,
愛什麼狗啊,
不如去愛小孩,養小孩都比養狗好....

真是F咧,我很無言,這種為人師表,也令人吐血。

至於他為什麼會「靠洗」我,
源由是因為我在班上散發傳單,
內容是「養狗人的10個承諾」......他對此不以為然 :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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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愛子KEY » 2010-07-14, 22:36

狗來馬咪 寫:
愛子KEY 寫:除了人類以外的東西都屬"物",
那是否以後教導小孩要尊重小動物,
不應該在對小孩說:不可欺負小動物,要尊重生命,你欺負他,他會痛!
因為那些"物"是不會痛的,只是玩具!
這樣的社會要如何教導孩子,要愛護小動物,要尊重生命呢!

最近發現很多父母,只要家中養到有問題之犬隻,就是叫自己孩子:把"它"拿去丟掉!
這樣的社會,真的令人寒心!

更別說是每天忙碌於執行公務的"檢察官大人",
檢察官大人這樣做也是讓"社會資源成本不浪費"!
因為牠是"物"!


key姐姐不要生氣啦> <,在「台灣」,動物權很不被重視,真的很無奈!
不像歐美,虐待動物常會被判刑抓去關。

法律是真的冷冰冰的Orz。

如AMY姐所言,把狗視為小孩,也是我們被視為瘋子的原因

真的真的!!我常被罵瘋子,而且還是被自己的媽媽罵= =
我也常被無聊鄰居or無聊人士閒言閒語。

在求學時期,在課堂上,我還被身為副教授的老師「ㄎㄠ洗」(台語)
說我們這些什麼「愛狗人士」,真搞不懂我們,
愛什麼狗啊,
不如去愛小孩,養小孩都比養狗好....

真是F咧,我很無言,這種為人師表,也令人吐血。

至於他為什麼會「靠洗」我,
源由是因為我在班上散發傳單,
內容是「養狗人的10個承諾」......他對此不以為然 :evil:


真的聽到視狗狗為"物"真的讓人生氣!
我求學期間到現在,也是每天把KEY照片放在身邊,從不離身 :oops:
哈哈~感覺是我的護身符一樣!
我念的都是天主教學校,所以學校裡很多都是受寵校狗,
平常可能也看習慣被保護好好的狗狗,
但看到受欺負,不受尊重的狗狗就讓人有些氣憤! :)

只是我可能個人主觀性較強,所以我覺得法律應該是為讓社會更好而設的!
但是有時也該變通一下,我曉得情與理之間是很難取得平衡!所以~才會有更多無奈吧!
像前幾天國外有則新聞:
說~一對飼主,因要去醫院看醫生,大熱天把一隻鬥牛犬留在車內,而悶死!
飼主發現後,緊急送醫,但狗狗最後一樣不治!飼主被依動保法判刑!

國內就沒這等待遇了 :( !

聽到狗來媽咪這樣說,後來想了想~
在電視上,時有所聞看到因小孩貪玩,父母沒在管,而出意外的案例,
像是被手扶梯夾到,被電動門夾到,卡在牆縫裡....等的!
這些~都是父母疏失,而造成的慘況!
今天~把角色換成狗狗,父母疏失不繫牽繩,而造成意外!確實疏失在先!
怪別人之前真的要好好檢討自己先!
對於台灣法律對狗狗的態度~其實我到現在依舊還保有一絲希望!
希望台灣法律可以為狗狗做更多,做更好!不受歧視!
:lol: 我們這些毛小孩僕人,也不再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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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福仔 » 2010-07-15, 17:30

法律是可以更改 (何況 台灣有很多法已經粉久沒改 不合時宜)
今天"法律"上是對的 不代表 生活上 真的是對的
台灣的"法律"是對的 不代表 到"先進的"國外 是對的

就像今天才去翻的一本書 "三杯茶" 裡面說 某些國家"不要講出來免得宗教意識太重的人生氣"
現在 就對女性非常的不合理對待 走在路上被強暴 "法律上"處罰的是女生 ....因戰亂男人死了而要去偷竊或賣淫 法律上是女性斷手腳 或活活打死
在他們的國家 他是對的

檢察官未必是對 法官也未必是對 所以當"官"的啊 真的要警慎啊
法律 不是給官 有高高在上 不食人間煙火的"權力"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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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狗來馬咪 » 2010-07-15, 20:35

法與時轉則治

我無意要談論政治問題,
但看看現今,愚蠢的愚民選出了什麼樣的立法委員= =

若有接觸過法界人士,就知道,法律很多立法錯誤,很多「立法委員」完全不懂法律= =
他們通過法案,根本毫無專業可言,

連什麼鄉土人士,沒讀過書的,照樣當上立法委員,
你說在這樣的素質下,管你什麼動物權......

對他們沒什麼直接利益的,修法速度是超級慢。

做為把狗兒當小孩的飼主,只能盡全力保護自己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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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rora7945 » 2010-08-26, 16:10

錯不在狗是在主人,沒有顧好狗的主人,也該負點責任,所以應該要看看實察的狀況
krora7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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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Minnie咪 » 2010-08-27, 13:11

machi 寫:
車禍撞斷狗腿不必賠 檢:未達不堪使用程度


講的真的很好,許多腦袋"未達不堪使用程度"的檢察官還不是這樣每天執行公務! :twisted:

ps.不過的確,"新聞報導, 看看就好"!!

machi拔


雖然說看看就好,但火氣還是忍不住就上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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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nie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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