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開車帶我媽媽去看牙齒,開在路上,突然有一隻狗狗要過馬路,我看到了有減速,狗狗跑過了對向車道,
我跟我媽也再擔心說,狗狗會不會被撞到,我們倆同時往回看,果然,一台急駛而來的貨車對牠撞了過去,撞他的人跑掉了,留下滿口鮮血,
倒地哀嚎的狗狗,我當時氣壞了,其實我當時心裡也知道,那隻狗狗活不了了,因為撞得很大力,我選擇回頭追上去,將他攔住,我媽媽跟他說他撞到狗狗時,他卻說:我知道呀!我要趕貨呀!我媽媽說:對但你撞到牠了!是不是應該去處理一下!(我保證我媽口氣很好!但那人口氣超兇)
說:我等一下再去處理!恩~我在想:等一下再去處理,你是要將他隨便丟棄嗎?還是怎樣?
我今天只想替那隻狗狗爭口氣,你撞到牠,牠是流浪狗沒錯,牠沒主人,牠不應該亂過馬路,是牠的錯!但是你應該當下停下車,去看看牠,跟他說聲對不起吧!那是下午發生的,我到晚上依舊心還在痛,一直很自責,說~對不起!狗狗我沒能救到你!
我無法想像那人的心態!怎麼能如此冷眼!
我在想動保法如果也適用在著事件上就好了!可以懲罰他!
不只這件事,路上也都常常可以看到受虐的貓狗!
台灣動保法似乎一直以來都硬不起來!如果動保法一天沒硬起來,那還要有多少動物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