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 咪咪 » 2007-12-28, 14:50
其實農委會也真的裡外不是人啦!
一邊是寵物同業公會(賣狗方)
另一邊是飼主動保團體(養狗方)
為了擺平這兩方才想出了寵物買賣契約
交易買賣你情我願簽個契約是沒有錯啦
但是物品的生產製造農委會管不著
所以他們根本拿繁殖者沒輒
搞個契約給大家簽只是為了平息眾怒
講白一點就是讓大家在一堆爛蘋果裡挑個比較不爛的
如果不幸還是挑到爛的
至少在告上法院時你還有人可以告
但是真的會為了寵物上法院的又有幾人呢?
至於為什麼會種出爛蘋果根本沒有人想管
所有的環節各有利益堅持再怎麼談也都是各說各話
真的很令人感到無力
如果說由民間機構設計一個作業流程
再由政府機關協助推廣會不會比較有可能建立一個完整的交易秩序呢
比如說:
生產製造:
指的是繁殖者,要有登記,狗狗也要經過繁殖篩檢,生產配種記錄......
並受動保法的規範
檢驗單位:
可以為繁殖者背書的動物醫院,能申請發給有公信力的檢驗證明,如OFA....
要有監督機制,防止勾結濫發證明文件
民間團體:
有公信力的民間團體,開放的平台可以登錄優良的繁殖業者
有詳細的血統記錄,檢驗記錄......
讓想買賣的人有一個可信任的公開管道
消費者:
教導消費者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動物
還有正確的照顧飼養......
農委會:
契約還是要訂啦!只是要註明購買的動物是經過繁殖篩檢後所產生的......
消保會:
發生交易爭議時,如果是經由正常流程購買的寵物,應該情況不是太嚴重
希望是可以和解的,當然還是要雙方有誠意解決
還有一個更狠的
狗友會自己出一份買賣契約
誰規定只有農委會可以出契約
不敢簽的,就不要跟他買(我猜這樣肯定沒人敢賣)
其實消費者也要自律
貪小便宜或是無所謂的心態也會助長非法的交易行為
總之各方都還有努力的空間啦!一起加油吧!
以上只是個人一廂情願的想法
提出來參考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