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狗走失了也會收到罰單,我在網路上看到有人被罰一萬大洋,開單內容是棄養!
把狗拿去收容所棄養,就會依照法定七天公告認養,不然就經由不知道人不人道的手續安樂死!
所以流浪天涯可能比較幸福!
論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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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是愛心月,但是當個中途,真的很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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