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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切結書的爭議 

標題:要求認養人簽切結書有多重要?請看琦琦的故事!!

有關繁殖篩檢問題,繁殖買賣問題,遭遇,相關法令契約,寵物權益等歡迎提出討論

版主: fifiyen, 招財麻, 多力拔

文章小熊布拉克 » 2007-05-18, 10:48

:mrgreen: :lol: :P 微笑

我不清楚這位大大是不是受了什麼創傷?

因為基本上我就是一位典型的送養人

在我的經驗裡!我自己也養了兩隻狗~都是所謂的米克斯

也是我送養的過程中比較不討喜剩下的(講白一點就是降子)

可是他們只是樣子比較本土~個性上他們乖的不得了

在我送養的過程中

我也訂了很多條件

這個條件隨著送養的經歷~時間累積條件也越來越多

為什麼?

很簡單!因為早期我撿到的都是所謂的米克斯

不好送!但是條件卻不這麼嚴苛~

因為我覺得願意養米克斯的好人~就某些出發點來說~他們的本意比較單純

也許就是純粹想養狗~想要一個伴

但現在~我撿到的有很多是所謂的純種狗

他們是被遺棄的

我訂出長長的條件不是要用來喝阻認養人也不是在裝什麼清高

而是要篩選掉想藉狗狗繁殖賺錢的人

尤其是母狗!我撿到幾隻有血統的狗都是身材非常適合繁殖的母狗

醫生就提醒我要格外小心

再來!有很多人看到我送的是血統狗就一直與我聯絡

急著想把狗帶回家養

但我發現!有很多是一時興起

希望不用花錢就能為家人找個伴

但是!狗狗要是穩定性不夠~需要的是一個有耐心願意訓練狗狗的好人家

若是一時興起!將狗狗帶走~一發現不適就再隨意丟棄

那我豈不又是罪人一個

所以我的條件!可以讓一時興起的人打退堂鼓

而且我也會說要能同意日後隨時探視

但我也只是寫出來~用意一樣!

真心想養狗照顧狗的人並不會為此感到困擾

我也只會在初期關心~發現狗狗真的過的不錯

日後會不會再聯絡~也只能隨緣

所以我覺得條件的用意是好的

出發點是為狗狗

其實每位送養人的心態不同

或許這位大大碰到了不好的吧!

我周遭有很多好心的送養人

把生病的狗~花很多錢醫好

再免費送養

也不計較送出去的狗在自己家呆多久

所以希望這位大大別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送養這個行為沒有錯!

是送養人和領養人的行為及心態是否正確才是你問題的核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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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布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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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寶貝 » 2007-05-18, 10:57

http://www.dogchd.net/
請先看看這則報導
我只想說無論購買或認養
當飼主不好好照顧
對狗的醫療常識一無所知
狠一點的人就放死
這些缺德的人又憑那點要政府和義工幫你擦屁股

憑良心說認養協議書你可選擇簽與不簽
但原PO你沒資格評論義工
義工也可以選舉送與不送
不然你去路上撿
我這裡這週被人丟棄2隻哈士奇
皮膚狀況及差(流血又流膿)
完全不用簽認養協議書
去收容所還要擔心是否有上呼吸道感染的疾病
且需付擔晶片+狂犬病疫苗的金額
以後你照顧不好
想丟棄狗
很抱歉喔已值入你名字的晶片
是會被罰款的喔

如果你都做不到
請你不要講*****這種話
我才想說因有你這種人打壓
我們這種義工會被氣死.氣到中風
我從不以為自己多有愛心
因為許多義工就被這2個字害死
所以我只會說我愛狗
不要以為你想認養流浪動物多有愛心
繁殖場不想認養是因為義工早就把狗紮了
而我們撿的狗有部份還是拜繁殖場所賜呢
多看報紙.新聞:桃園縣從去年10至今光被繁殖場棄養的吉娃娃有多少你知道嗎
不懂又要裝懂
如果你認為認養流浪動物抹煞你的愛心
那我這裡2隻爛皮哈哈等你發揮你的愛心喔
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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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張靖宜 » 2007-05-18, 11:44

我只針對一句話發言:流浪之家不會玩陰的!
誰說的呢?
我就聽過有流浪動物防疫所把母黃金帶進收容所,
卻轉手賣給南部繁殖廠商圖利的情況....
這樣不算陰嗎?利用狗狗賺取金錢?

66歲的阿桑,
如果你有很多的不平,那你真的可大如你自己說的,
去收容所領養狗狗,
然後無微不至的照顧牠,或者,去買一隻你要的狗狗,然後說什麼都不要遺棄牠!
這樣,相信你就非常有權力去推翻這些東西!
事情總是一體兩面,多的是很有愛心想要認養狗狗但卻被打回票的,
但那也不過是磁場不和,理念不同罷了!而不是代表所有的送養人都很難搞、很壞!
而且,也沒有那麼多認養人這麼不爽吧?

相信你絕非66歲的阿桑,
分析事情這樣有條有理,又一副受傷很深的樣子,
感覺是年輕的人士~要不,就是飽讀詩書的老兵....

你要知道,許多送養人手上的狗,都是被遺棄的,
所以在送養的過程中,嚴格這一點也並非全是他們的錯...
有時善意的互動絕對會成就雙贏的局面,你不要把這一切看的太糟了。
最後由 張靖宜 於 2007-05-18, 15:24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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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Moly麻 » 2007-05-18, 12:12

:D :D :D ...
購買或認養..我是蠻贊成認養的..畢竟台灣的繁殖場很不盡責
當然先決條件是要找到跟你有緣的狗狗
畢竟狗狗會與你一起生活10幾年..
記得當初要認養狗狗時我只有一種想法
就是要找到一隻跟我很投緣的狗狗
所以我不急..慢慢的找慢慢的看..
看到MOLY時..我知道就是她了..
但看到中途麻咪開出的條件也曾讓我卻步..
遲遲不敢寄出MAIL..
內心不斷的掙扎..因我就是喜歡MOLY..再看其他的狗狗都沒有那份悸動
最後還是鼓起勇氣寄出MAIL..
實實在在的說出我的狀況..對狗狗的了解..
雖然喜歡狗狗..但在當時我對狗狗真的不了解..現在也還在學習中
還好中途麻咪看到我的真誠..加上MOLY一眼就喜歡我們這一家..
就這樣把她帶回家兩個多月了...

也許您在認養中曾發生過不愉快
但那不代表所有的送養人都是這樣的..

CLAIRESOGA66說的很對
現在在外流浪的純種狗越來越多
大家都一時興起養了她
但沒去考慮很多狗狗所帶來的問題而遺棄她
這些做法只是篩選..誰都不願意他們再被遺棄一次吧

不管別人開出的條件是什麼
盡心的照顧好狗狗是最重要的
也不怕對方來突擊檢查呀...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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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y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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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這樣的

文章lulu拔 大倫 » 2007-05-18, 12:13

我先說...阿~~要微笑喔好~~~ :lol: :lol: 我們家有三個狗子
沒有一位是買來的 大概認識我們都知道

LULU是檢來的

junbo 就是認養來的 認養前 送養人來了家裡兩次 才決定讓我們養 之後又回來看了一次

當然我就有簽所謂的認養切結書

圓圓 是最可憐的 他的第一個主人是輔大的學生 沒有能力照顧他 把他送給修車廠
修車廠也沒空照顧他 又把他送給我們分公司 因為環境不好 得了芥癬 我看到
就把他帶回來治病 我覺得我沒辦法養他 病好了以後 我就把他送回了 分公司
因為他們說 找到人養他了 幾個星期後 我看到他 還在那裡 他們說

因為原來要養他的太太懷孕了所以不能養他我只覺得失望 回到家以後

我想了想 真的捨不得 就又把圓圓 接了回來 原本 也是想幫他找一個家的 (當然要簽認養切結書)
後來因為我真的捨不得 所以還是把他留下來了 ok
我想說的是 問題不在認養切結書上 而是人 這張紙上因該是要說

這是一個認養人希望給狗狗 的生活 而不是決對的守則
一定是可以溝通的 這也是告訴你 養了他之後你所要付出的有哪些
如果你做不到看完認為你做不到 你可以在想一想是不是真的要養他
我也看到了許多不適任的認養人 當然狗狗 也就過的不好 甚至失去了生命


為什麼狗狗不能依直換主人 圓圓換過最多家 他也是我們家最沒有自信的妹妹
直到現在 他只要離開了家 他的頭永遠是低低的 就算是他很開心 也是一樣
那種不捨 我不知道你能不能了解 在這裡你常會看到 許多人跟自己的寶貝發生的許多故事
在這裡 .....狗不是商品... 也不是一個可以被交換的物件.... 他們都是我們心頭的一塊肉

曾經我要把圓圓送養 但是 我捨不得 我真得捨不得 因為我不知道他離開了我
會不會過的比現在好 因為我不知道在他離開了我之後 我是不是能不要去想他
所以我把他留下來 並且告訴我自己 我不是一個適合作中途的人 因為我會捨不得


我覺得 今天 會做中途的 拔拔麻麻 都真的愛狗 不然他們不會自找麻煩
而且他們願意發揮他們無私的愛 去幫助更多受苦的狗狗 試問誰可以忍受自己的愛車
載著剛從山上救下來全身髒兮兮 又皮膚病 又臭的狗狗 回來後還要 花上許多 時間金錢
來照顧他 然後等他病都好了 再把他送出去 只因為誰會想要認養一支全身是病又臭又髒的狗狗
回來 因為還有許多的狗狗需要幫助 他們必須先幫治好病的狗狗找到家後 才能在幫助其他
的狗狗 像這樣你還會認為這認養切結書不合理嗎??

狗友會裡有一個狗友叫小卡宣 當初我們也有想過要 養他的龐弟 最後我們被他剔除了
這是他的標準 也是他對龐弟所負的責任 裡面也有他對龐地的希望
我想龐弟現在就像是他的小孩一樣
要送他出來 小卡宣自己應該也很掙扎 不然龐第應該早就送掉了

也許真的有像你說的 那種不懷好心的假中途 但是我相信絕對大部分的中途都是善良的
如果你真的想幫助一些受苦的狗狗 真的網路上 有許多需要你的愛心的狗狗 等你去愛護他
希望你不要對中途失望 真的我所知道的 大部分的中途都很有愛心 你一定能找到跟你有緣分的狗狗
最後由 lulu拔 大倫 於 2007-05-18, 21:49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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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Allan Wood » 2007-05-18, 15:14

首先. 建議貼文者整裡1下文章內容. 內容重復兩次. 浪費大家時間. 刪1遍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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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讀幾次後. 讓我忍無可忍. 決定註冊回復..
對於作者佳文.. 送養的狗琦琦. 生病後流落到收容所安樂死一事..

一開始. 直覺上. 覺得挽惜這隻後肢缺陷的狗. 雖然解脫了. 但是終究沒有令人期待的奇蹟發生. 有點可惜. 不過. 生活在情理法的社會. 只有心存善念. 動之以情. 而後說之以理. 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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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看幾遍後. 令人氣炸了. 完全偏離流浪狗安樂死的爭執核心~

1半的文章. 只是宣洩作者的情緒與不滿. 充滿著敵意.仇恨. 報復的情緒. 3分之1的文章. 教導大家誣訟濫告. 甚至於標榜3次官司戰績. 焦點於是否已取得賠償金. 以及金額之多寡. 在下如不消毒殺菌. 以正視聽. 早晚網路沉淪. 妖言惑眾~

爭議點如下..

1. 這隻狗.. 琦琦的死. 是誰的錯 ??? 所謂的冤有頭債有主. 該負責任的是誰 ???
依據作者自白口供. 這窩小狗出現於問題狗場. 試問.. 這個黑心狗場主人. 繁殖出1堆小狗後. 啪啪屁股兩手1攤. 不用負起任何責任嗎 ??? 別忘記他是始作蛹者. 1切狗命因他而起.

2. 依據義工.. 也就是作者佳文敘述. 她粉愛這隻狗. 粉心痛. 不過在幾個月後. 將琦琦送給另1名義工領養. 我想指出.. 第1個經手的佳文. 為何不領養這隻狗 ??? 既然牠對妳這麼有意義. 這麼重要. 為何不帶回家自己養 ??? 為什麼不 ???

佳文的理由. 恐怕只有當事人自己最清楚. 我不打算猜測. 只是. 如果妳1開始就把琦琦帶回家. 跟狗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 不是最完美嗎 ???

可是. 佳文並沒有這麼作~ 因為. 她把狗丟給另1個好心的義工. 也就是後來到美國深造的那位. 容我指出1件事實.. 双方簽下動物領養協議書. 而後也以這協議書告上法院~ 像似早就計劃好了.

我不能理解.. 同樣是為流浪狗爭取權益的義工. 為何演變成對簿公堂 ??? 其中是否另有隱情 ? 依在下拙見.. 佳文只是短暫照顧琦琦. 然後如同昨日垃圾般的送走那隻狗~ 相對的.. 第2位義工竟然答應收養這隻流浪狗. 這個收養的行為. 深深的打動我的內心. 激發出為她仗義執言的行動.

誰的行為比較有意義 ??? 把狗送走者 ? 還是收養流浪狗者 ??? 粉困難回答嗎 ?

3. 半年後. 收養者出國深造了. 把狗拖付年邁双親照顧..
請問各位.. 34歲. 作過流浪狗義工的女人. 出國深造. 有啥麼不對 ??? 何罪之有 ??? 各位的双親. 誰不是希望. 望子成龍. 望女成鳳. 出國深造. 衣錦還鄉. 光祖耀宗.

更何況. 狗又不是煮來吃掉. 也不是像垃圾扔掉. 而是陪年邁双親作伴. 父母當思念遊行遠方子女之時. 這隻狗是否會生出女兒的影子 ??? 真是高杆. 劇情發展至此. 真是沒有更好的作法~

4. 關於.. 領養人失約未於去年出國時將狗帶到美國..... 這句話. 我有意見..
相信各位. 對於帶狗出國. 搭機. 通關. 入境. 防役隔離7個月. 疾病預防針證明. 相關費用估算... 等等. 應該瞭若指掌. 請問.. 短期出國誰會帶狗去留學 ??? 1個人要在種族岐視的美國生活下去. 請問.. 誰知道有多麼困難 ??? 不知道的就給我閉嘴~ 別說帶著1條狗去留學. 不切實際.

5. 這對年長者. 在狗生病時. 將狗送到收容所. 請求接手後續處理. 請問.. 有啥麼不對 ???
這年頭. 1些草莓族. 流行將狗當作小孩. 不結婚生子女. 不願面對身為人類. 與生俱來的始命..... 本來. 我就打算裝聾作啞裝瞎. 眼不見為淨. 讓各自父母處理. 不過. 別忘記. 你可以把狗當作子女. 但是. 狗永遠還是狗. 永遠也不會變成人. 夠清楚吧~

試著. 思考1下.. 34歲女子的父母. 大概60歲吧. 經歷過2次世界大戰. 228. 823炮站. 戒嚴...... 你們知不知道. 生活在地瓜籤配希飯. 那是啥麼滋味. 物資缺乏. 延續數拾年...... 然後~ 為了1隻狗去告領養人的父母 !!!

成長於吃不飽的年代. 1邊要奉養年邁双親. 1邊子女熬熬待哺~ 這個年代的人. 會浪費錢嗎 ??? 竭據的錢. 該用在自己身上??? 還是子女身上??? 還是那隻狗的醫藥費上 ??? 將心比心.

更何況. 這隻狗也不是這對老人自願養的. 在警察送法院傳票時. 你想想. 這老父. 老母的處境~ 真是情何以堪.

6. 收容所證明.. 狗兒琦琦在1月13日. 執行安樂死~
記得祖先說過的話.. 冤有頭. 債有主.
為何不告注射毒藥的收容所 ??? 收容所有錯嗎 ???

1個生命的結束. 確實會勾起經手人的遺憾與忿怒. 這個我可以理解與接受.
但是. 不能因為貪圖方便. 隨便挑個軟柿子來告. 這種行為跟暴力討債集團有何差別..

反正. 你女兒欠我錢. 你這父母要被告賠錢 ??? 該這樣嗎 ?
難怪. 每年4000人寧願自殺. 氣都氣死.

最後~
該負責任的人. 有好幾個. 該負責的人沒受追述. 消遙法外.
那麼. 對於領養的意義工. 真是何罪之有 ??? 真是亂七八糟.

作者佳文粉幸運. 不是告到我.
否則. 我絕對反告邢法. 連帶告那個昏庸法官. 然後拆掉那個法院的招牌.
Allan Wood
 
文章: 7
註冊時間: 2007-05-17, 16:08
性別: 未指定

文章崩啾拔 » 2007-05-18, 15:50

Allan Wood 寫:5. 這對年長者. 在狗生病時. 將狗送到收容所. 請求接手後續處理. 請問.. 有啥麼不對 ???
這年頭. 1些草莓族. 流行將狗當作小孩. 不結婚生子女. 不願面對身為人類. 與生俱來的始命..... 本來. 我就打算裝聾作啞裝瞎. 眼不見為淨. 讓各自父母處理. 不過. 別忘記. 你可以把狗當作子女. 但是. 狗永遠還是狗. 永遠也不會變成人. 夠清楚吧~

.


你寫了很多~我部分認同部份不認同,但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意見跟看法,我不會去跟你爭論,
但唯獨這點...我蠻有意見ㄉ~

我們把狗視為自己小孩疼愛,有何錯?有何問題??
誰說結婚生小孩就是人類與生俱來的使命??
你這種連30年代的長輩都不茍同的心態,試問你要如果讓人家來尊重你這66歲先生發表的文章呢???

大家都是出自一片好心,相信你也是,
或許你的想法跟狗友會裡絕大部分的人都不一樣,
但是我們還是很歡迎你有任何意見或文章可以跟大家分享,
不過要麻煩你不要有類似要挑起大家敵對的言詞,這樣對你對其他人甚至對狗友會都不是好事

謝謝你

MO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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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啾拔
 
文章: 1462
註冊時間: 2006-01-11, 21:31
來自: 基隆
性別: 未指定

文章MonicaT » 2007-05-18, 16:23

雖然本身不是律師,但是在律師事務所工作這麼久,有些觀念還是有的。
請了解,您隨手簽下的隻字片語,只要雙方簽認,它就是合約。
唯,合約內容不能違反該國法律,不能用合法的手段掩護非法的意圖。
妳跟送養人所簽下的領養契約,就是合約,只是內容夠不夠嚴謹到可以在法院裏保護到妳的利益。

我也是個送養人,我會以我對待自己的狗的方式下條件,如果領養人能接受,那就領養,不能接受,那也拉倒。
無論領養協議中訂定了什麼條件,最首要的是...沒有人可以在被脅迫的情形下簽署合約。在領養的當下,是你情我願的。

合約的精神是保護雙方的合作可能產生的最壞狀況,如果有人將一樣東西(寵物在法律面前是 "物")交到妳手上,
最可能對那個物件產生破壞的人是接受那個物件的你,所以合約中約束比較多的當然是接受那個物件的你。
你需要關心的是那些約束有沒有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有沒有企圖掩蓋非法意圖,有沒有違反合作精神,有沒有損害你本身既有的利益。
如果都沒有,那麼條件能接受就領養,不能接受就再多看看,有什麼好氣的? :P 何必罵人? :P 何必對所有的送養人都不認同? :P
妳這樣讓我們很傷心ㄟ,快要笑不出來了。 :D

:P :P :P
MonicaT
 
文章: 21
註冊時間: 2005-08-02, 22:44
性別: 未指定

文章MonicaT » 2007-05-18, 16:30

另外,不要忘了,妳去買狗的時候,除非是跟非法的狗販買,
否則你也要簽署一份寵物買賣合約的。裡面也合理的豁免了販售狗的商家的一些責任。
妳不看清楚,也會吃虧的,妳如果不服氣,那就不要買囉,沒人能強迫你的。 :D :P :mrgreen:
MonicaT
 
文章: 21
註冊時間: 2005-08-02, 22:44
性別: 未指定

文章sprite » 2007-05-18, 16:32

嗯,非常讚同mo拔的說法

我媽算是老人家了(思想很老)
總認為我對狗的好太過頭了,不是很贊同
但是…她有說過,希望將來我養狗就好了,不要生小孩
因為她認為生小孩不是女人一定要做的事情
所以,我相信這絕對不是人類存在的目的吧

狗一定是狗嗎?
看你用什麼樣的眼光去看他吧!
我愛他如子,他就是我的孩子
也幸好他不會真的變成人類…

剛好在別人的部落格看到某個牌樓寫著:「願世界人類和平」
為何只針對人類呢?
因為總是會有某些人類愛搞破壞…壞了美麗淨土的和平吧!
頭像
sprite
 
文章: 812
圖片: 18
註冊時間: 2005-04-30, 19:45
來自: 新竹
性別: 未指定

文章拉屎拉多 » 2007-05-18, 17:04

我想佳文只是負責送養流浪狗的義工
他很愛他送養的每隻狗 不代表他能養的
起每隻狗 所以他幫狗狗找個好的主人 沒
什麼不對吧 而且送養狗的義工本來的工作
就是幫狗狗找個好家庭啊 他只是做了他該做的
工作 我想會造成這件悲劇的原因 是在於觀念跟
態度與了解送養以及收容所程度的問題
每個人對狗的態度都不一樣 有的人把狗當作家人
在做每件規劃之前都會幫狗狗設想
有的人就把狗看的沒那麼重 就當他是隻狗而已
就當他是可有可無的存在 我是覺得領養人
該負點責任 他對這隻狗不夠負責 他要出國沒關係
只要他能找到人照顧狗就好 他是做了 把狗送回老家
不過要是他能多負出點關心 以及責任 這隻狗
或許就不會被老家送去收容所了 送去收容所跟遺棄
沒什麼兩樣 不值得理直氣壯吧 無論如何 真是遺憾
拉屎拉多
 
文章: 80
註冊時間: 2006-10-21, 05:35
來自: 高雄
性別: 未指定

文章多力拔 » 2007-05-18, 18:19

兩代之間真的存有很多不同一觀念!

我之前在家工作把家當工作室,整天在家忙得要死,可是長輩就認為不出門就是沒在工作…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只是用旁觀者的角度去看這些已發生的事,
希望我們看文的人,都可以從其中得到一些什麼!
頭像
多力拔
 
文章: 1157
註冊時間: 2006-10-04, 06:00
來自: 台北市
性別: 未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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