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官司帶給世人甚麼啟示 ??? 這是重點. 想不通這個問題. 那麼我寫文章的時間. 將是白費.
不管各人目的為何. 從網路搜尋.. 領養狗.. 然後. 得到的幾百篇文章. 其中就會看到這1篇.. 控告領養人的文章. 而且官司勝訴.
既然沒人猜中迷底. 那我就直接宣佈答案.. 這個官司文章. 透露出1個訊息.. 那就是.. 好心領養流浪狗可能會被告. 而且賠錢~
這是1個很嚴重的負面訊息. 非同小可. 請問.. 透過多少人的努力. 經過多少時間. 花費多少心血金錢..... 才慢慢的讓社會大眾接受流浪狗. 1步1步的跨出. 開始領養流浪狗.... 人沒有10全10美. 每個人都會犯錯. 縱使有少數的領養人犯錯. 大家也要忍耐包容. 無論如何也不能去告流浪狗領養人. 否則. 1但弄巧成拙. 媒體傳遞出錯誤訊息後. 在網路的文章是無法回收與刪除的.
從宏觀的角度來看流浪狗領養人被告的文章..
萬一讓沒養狗經驗的人. 初次搜尋領養狗時. 誤以為領養流浪狗風險很高. 代價很大. 那麼. 誰還會去愛心領養 ???
這個官司. 萬1不幸引起類似.. 玻璃娃娃的寒蟬效應. 讓大家對流浪狗避之唯恐不及. 到那時候. 可就後悔莫及.
對流浪狗領養人的要求標準. 可以在宣導與篩選時訂的很嚴格. 但是在狗送出後要放的很寬鬆. 縱使出現狀況也要包容. 唯1能作的是協助支持. 請各位義工思考1下.. 身為流浪狗義工的目地是甚麼 ??? 是不是要讓流浪狗找到1個家. 然後再去照顧更多更多的狗 ??? 上法院打官司並不包括在工作範圍內. 縱使氣憤難消也不能因小失大. 這就是小不忍則亂大謀的告誡. 雖然平常接觸遺憾的例子. 累積失望與忿怒. 必須攘情緒蒸發昇華. 萬萬不能遷怒於下1個人. 或下1件事.
我相信. 在佳文接觸過的眾多流浪狗過程. 都是盡心盡力犧牲奉獻. 但是. 鬧上法院的行為真是有待商確. 這個官司適合探討底線與目的. 所以很適合拿來殺雞敬猴. 縱使雞可能很無辜. 但是. 如果能達成效果. 犧牲品將是代價.
請記住. 作義工是心甘情願的事. 而且行為要被. 高於常人的道德標準來檢視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