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要身分證小狗小貓也應該要有
雖然現在有晶片識別 但是會丟小狗小貓的人
怎麼可能會幫寵物注射晶片呢
我覺得要減少流浪以及棄犬從根本做起比較好
最少要建議政府立法:
(1)所有新生小狗都必須向政府報備並施打晶片後才可以售出,即使是自家繁殖也一樣,由政府單位發放寵物身分證以玆證明.凡在路上臨檢掃描無晶片者都要處罰,晶片上沒有飼主資料者,販賣者吊銷執照並且讓他去坐牢~沒執照賣小狗直接判更重的刑罰!!
(2)路邊停車都要開罰單,無照養狗也要,未來希望警察一併臨檢路上帶小狗的人,掃描晶片,無照一樣要罰~
(3)像人類一樣作戶口普查,生死都向機關報備,建立寵物戶口系統,以杜絕流浪狗,棄犬的產生.
個人想法,我知道很難很難,希望未來有寵物立法的相關事件在推動之時,我的小小淺見搞不好可以給他們一點點靈感,也可能完全沒有幫助,無論怎樣都好,我只知道把想法提出來是正面的就好了.
希望棄犬流浪犬早日絕跡於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