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做了一項家人都反對的事情,讓我徹底反省自己。
事實說明:我家狗兒子有一身非常漂亮毛髮,帶他出去總是引人側目的欣賞眼光。無奈的事我家住山上濕氣比較嚴重,最近看他身上一直很癢有些地方他自己都抓出血,所以今天實在不忍心帶他去看醫生;醫生說是濕疹,跟醫生討論結果建議全身剃毛,而我也答應,不過最近工作繁忙以前都託我老婆晚上幫我放他。
可是居然剃完毛之後全家人都避之不及。因為從以前每每出外被人稱讚到今天淪落成一隻癩皮狗而家人不願意幫我放理由就是帶他出去會丟臉。並說當初狗是我要養的就要我負責「其實這句話沒錯」但我也要拼賺錢呀似乎外表決定一切,這點讓我反省自己,如果路上我看別人牽一隻癩皮狗我會如何?以前我會跟大多數人一樣唯恐避之不及,但是現在我會用尊卑心情去欽佩對方,美醜不重要愛他就要以他為重狗狗健康最重要,不過我也變了很多養狗之後人際關係變爛了〈因為我太以狗狗為重了〉或許最大差異是我本身觀念因為我把狗狗當兒子,別人眼中只是當他是畜生。
沒想到家庭生活會為一隻狗產生變化〈因為我是夾心族,上有高堂下有妻兒〉,每個人都在抱怨我對狗狗太好了,不過我有錯嗎?其實我反省之後我真的錯了,我不該忽略台灣氣候不適合養黃金。發表這篇文章重點沒啥,只是感覺人不一定偉大,幾千年下來狗狗會成為人最忠實朋友不是沒道理。唉!養狗會養出家庭風波真是始料未及,結語不知該如何表達心中真是五味雜陳;希望看過這篇文章的人先跟大家說聲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