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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被咬、走失、公寓不准養狗怎麼辦? 

有關繁殖篩檢問題,繁殖買賣問題,遭遇,相關法令契約,寵物權益等歡迎提出討論

版主: fifiyen, 招財麻, 多力拔

文章MARY拔 » 2005-09-02, 05:01

[align=center]狗狗被咬、走失、公寓不准養狗怎麼辦?[/align]

我家住公寓,狗狗吵到鄰居,管理員要求我搬出公寓…我該怎麼辦?我們家的狗狗被別人家的狗狗咬了,我該怎麼辦?我家狗狗走失了,撿到他的人不肯還給我,我該怎麼辦?當你真的遇上這些關於法律的麻煩事,該怎麼做?現在讓我們帶狗爸媽們上一堂:狗爸媽不得不知的法律教室。

隨著狗狗進駐人的生活中,在都會區產生的生活上的問題越來越多,有關公寓可不可以養狗問題、狗狗走失明明找到自己的狗狗,卻要不回來、狗狗被別人的狗咬了怎麼辦,這種種的問題,以下我們就透過三個個案的解析,來為狗爸媽解開這些法律上的麻煩事。


案例1:公寓裡可以養狗嗎?

陳小姐在台北鬧區買了一房公寓。陳小姐高高興興帶著家中的狗寶貝住進公寓。因為工作繁忙的關係,陳小姐平日並沒有參與大樓管理委員會的會議,只是定期且按時繳納大樓的管理費,且被動的接受管理委員會開會的決議。

就在上個月的大樓管理委員會會議中,有住戶提出,平日常常聽到狗叫聲,不勝其擾。於是透過會議,明確訂出了大樓中禁止養寵物的公約。管理員依照這個公約,強制的請陳小姐把狗狗帶離公寓。明明是自己努力存錢買的房子,但現在陳小姐卻有家歸不得…。

‧ 聽聽律師怎麼說: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明訂:「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但法令或規約另有禁止飼養之規定時,從其規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第六款亦明定:「下列各款事項非經載明於規約者,不生效力:一、二、三、四、五、六禁止住戶飼養動物之特別約定…」,從上面我們知道:大樓的住戶規約可明訂住戶不得飼養寵物。即使家中的狗狗表現的再好,再乖巧,一旦住戶規約中明訂有不得飼養寵物的規定,狗爸媽們就不得不遵守。

管理員或管理委員會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五項,制止住戶飼養寵物或按規約處理,若住戶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主管機關(縣市政府)處理,而主管機關依同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款之規定,可科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若期限改善屆期仍不改善,得連續處罰。

又動物保護法第七條明訂:「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若違反該規定,依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主管機關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所以在公寓中養狗狗的狗爸媽們,務必特別小心及注意,千萬不可以讓家中的狗狗侵犯到其他住戶的權益,免得造成遺憾。

若是大樓中有多戶飼養寵物,但飼主對自家寵物約束的非常好(不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在住戶規約明確規定住戶不得飼養寵物之前,飼主可直接參與住戶會議,並在會議中明確提出,要求某幾戶住戶約束自家寵物,並請求勿將禁止飼養動物列入規約內‧ 給狗爸媽的建議:

在公寓中養狗狗,最重要的就是要約束好自家狗狗的行為,讓自己家中的狗狗成為一隻不打擾到鄰居有教養的狗。除此之外,各位狗爸媽務必要盡力維護環境衛生的清潔,不要讓其他住戶因為你養狗狗,而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也提醒大家,千萬不要因為養狗狗,而把人際關係給搞雜了!若是平日做好敦親睦鄰的動作,多數時候,大家會諒解狗狗的一些不經意的行為的。

另外要跟狗爸媽們提醒的是,在購買房屋之前,最好先看過先前的住戶所訂定的規約,將住戶規約的內容也當作購買房屋的一個考量,如此才不會買了房子,才發現心愛的狗狗不能與自己同住。



案例2:狗狗走丟,別人不還我怎麼辦?

「再見了,可魯!」上映後,拉布拉多犬那憨厚的樣子不知道迷倒了多少人。張先生家中的拉布拉多犬名叫「雪豆」,他是全家人的心肝寶貝。平常張先生家中小門沒有關,雪豆會自行到家門外上廁所,即使迷路了,「雪豆」也會自行回家。

有一天「雪豆」出門後就再也沒回來,張先生一家人焦急的到處尋狗,可是音訊全無…。一個月後,張先生在路上看到有人牽著跟家中「雪豆」神似的狗。張先生呼喊「雪豆」的名字,狗狗給予熱情的回應,那正是「雪豆」!牽著狗狗的人不願意把狗狗交給張先生…。張先生沒辦法出示擁有狗狗的證明,只能眼睜睜看著對方把狗狗帶走,張先生無助的站在街頭…看著狗狗的背影黯然的離去。

‧ 聽聽律師怎麼說
撿到狗狗而不歸還,這是侵佔遺失物的行為。若是有人撿到他人偷走後再丟掉的狗狗而不肯歸還,這是侵佔離本人持有之物的行為。上述兩種情況,都是要負上刑事責任的!

那麼要從何處判斷對方是否想將撿到的狗狗佔為己有呢?要看對方是否有與失主產生爭執,若是兩方產生爭執行為,(如案例中的張先生要求將「雪豆」帶回來,但是對方不肯歸還狗狗),此時張先生可以報警處理。

若對方撿到狗,但是因為不知該如何歸還給原來的飼主,只好自己先把狗狗養著。當狗狗歸還給原飼主時,對方可依法請求原飼主支付飼養狗狗這段期間的飼料及醫療等等相關費用。

若是狗狗身上有施打晶片,那就簡單多了,只要把狗狗帶去掃描晶片,就可以知道原飼主是誰。若是狗狗身上並無施打晶片,則飼主必須要想辦法舉證自己是狗狗原來的飼主。

即使刑法侵佔遺失物…等等罪名判刑確定,判定狗是對方偷的,這也只是刑事上的判刑確定。對方不肯歸還狗狗時,原飼主仍要尋民事程序,請求法官判決將狗歸還給原飼主。也就是說,狗狗是否歸還原飼主,是以民事判決為主。

‧ 給狗爸媽的建議:

再一次的提醒各位狗爸媽,務必帶家中的狗狗前往施打晶片,並且請施打晶片的動物醫院確實到農委會的網站做「寵物登記」。如果狗爸媽在路上撿到流浪狗時,最好把狗狗帶到警察局去,以免因為不小心而犯了侵佔遺失物的
責任。

除了幫狗狗施打晶片之外,平常留下狗狗的相關資料、狗狗的購買證明,並且定期、定時的幫狗狗拍照做紀錄,當需要舉證的時候,這些東西就是最好的證明。

如果狗爸媽們能夠跟狗狗培養特殊的默契,在必要時,表演給檢方看,此也不失為一個很好的舉證方式!對於沒有打晶片的狗狗來說,狗狗身上的特徵是辨別不同犬隻最重要的方式,平日多留意狗狗身上不同的特徵,如:腳底的斑點、耳朵內的特殊斑點、腹部的花紋斑點等等,這是很重要的喔。



案例3:我家狗狗被別家的狗狗咬了怎麼辦?

羅小姐家中的長毛臘腸叫做「可樂」,平日羅小姐最喜歡帶著「可樂」到家中附近的運動公園嬉戲。這一天,羅小姐和往常一樣帶著「可樂」到公園玩。羅小姐牽著牽繩,和可樂漫步在步道上。突然有一隻兇惡的大狗跑過來,不由分說就往「可樂」咬了一口,不久之後,一個中年男子跑過來帶著這隻兇惡的大狗離開。羅小姐抱著「可樂」往動物醫院趕去,雖然「可樂」沒有大礙,但這筆帳,不知道該怎麼算…。

‧ 聽聽律師怎麼說:

家中的狗狗被咬,除非對方是故意唆使他的狗狗來咬你的狗狗,才觸犯刑事上的毀損罪,否則在非故意的情況之下,對方只要負擔民事上的損害賠償責任。(刑事上不處罰過失)。毀損罪屬於告訴乃論,若不提出告訴,警方不會主動偵辦。所以,當你家的狗狗被咬時,務必保留相關的證物並且到警察局向對方提出告訴。

相關的證物有哪些呢?狗爸媽們在狗狗被咬的當下,可以請在場的路人留下聯絡方式,日後在偵查庭才能提出相關的人證,證明是對方狗狗咬了你家的狗狗。送狗狗就醫時,要請動物醫院開立狗狗的醫療證明,並且留下狗狗的醫療費用單據,這些是日後求償的重要依據。

在損害賠償的部分,需要依照過失比例來判定對方需要賠償多少比例的醫療費用。若是你自己的狗狗去挑釁對方的狗狗,對方的狗狗忍無可忍之下咬傷了你家的狗狗,這些都會影響過失比例的判定結果。

‧ 給狗爸媽的建議:

在主張對方有責任之前,勢必要確定自己已經完成該盡的義務。我們在這邊跟大家提出建議,消極的作法是:如果知道某條路線上有兇惡的大狗出沒,或者自己是瘦弱的女孩子,那麼就盡量避開惡狗會出沒的路線,盡量改到其他較安全的場所去散步。積極的作法則是:向主管機關舉發,請主管機關依動物保護法第七條,第三十二條處理。

如果知道自己的狗狗有挑釁其他狗狗的習慣,那就避免讓自己的狗狗去挑釁別人的狗狗。狗狗之間的行為真的是變幻莫測,我們沒辦法制止別人的狗咬我們家的狗,但是,我們可以避免遇到兇惡的狗,而遭到攻擊。

如果真的、真的很不幸,家中的狗狗被咬了,不要慌張,先找尋附近有看到事發經過的人幫忙,留下他們的聯絡方式,然後才趕快把狗狗送動物醫院治療。保留所有治療費用單據,以便未來提出損害賠償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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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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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遠在天邊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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