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FB看到黃泰山 先生分享的台北市即將通過台北市寵物業輔導自治條例.....著實讓我震驚又難過...
這根本是政策倒退走.......
與其規定患病的狗兒可退回,應該要強力執行繁殖前的遺傳篩檢,叫中央主管機關快公告遺傳病項目,狗一旦退回去下場會如何.....不敢多想了。
應該要多宣導家犬結育不要隨意繁殖,而非變向地有條件繁殖,訂出繁殖一定數量要申請業者許可,然後拿了許可又持續讓他們的狗兒生生不息嗎??雖說特定寵物繁殖之限制規定母犬一生只能繁殖七胎,但要業者執意繁殖七胎以上也是阻止不了的,因為我就有看到八胎而且是合法業者,應該要規定胎數及強制結育才對!難道台灣的狗兒數量還不夠多嗎.....
而且家犬已經血緣混亂不清了,加上一般民眾沒有繁殖學的背景,台灣遺傳病篩檢的資源還很缺乏,不是每個飼主對疾病都有認知,根本就是默視寵物福利搞基因虐待....這條例不適用於現今社會,根本沒有因地制宜、考慮現況及文化背景。
更扯的是評鑑還可以提早十日前告知業者,這樣有何效能可言?
一想到這個我就難過..........已經夠亂了,市長你還要再加一筆搞破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