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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要把他送進收容所嗎? 

有關繁殖篩檢問題,繁殖買賣問題,遭遇,相關法令契約,寵物權益等歡迎提出討論

版主: fifiyen, 招財麻, 多力拔

還是要把他送進收容所嗎?

文章amy » 2006-03-15, 14:55

牠是生命,不是垃圾!收容所的浪犬哀歌還要唱多久?

陳玉敏(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

民國84年,一群在當時常被譏笑為吃飽閒閒的動保人士,開始深入全台各地位於荒郊僻壤的垃圾掩埋場……,之所以全省垃圾場跑透透,絕非有特殊癖好,而是為了蒐集到更多證據,讓民眾了解--當時由清運垃圾的清潔隊捕捉到,被視為「廢棄物」的流浪犬,被送往號稱「留置所」或「收容所」的真實處境是如何。

那些地方的樣子,普遍是幾個殘破繡蝕的籠子置放在荒涼的垃圾堆旁,頂多上頭放塊回收來的破鐵皮聊表遮蔽,在後來出版的調查報告裡,三、四十隻流浪犬被集體關在鐵籠中,日曬雨淋、低溫受凍、沒有飲水食物,導致犬隻「活活餓死」或「因飢餓而啃食同伴」的現象,出現在全台各角落;更嚴重的還有將捕捉到的流浪犬,直接丟到深不見底的土坑「活埋」!

在台灣尚未制定動物保護法之前,政府對流浪犬的「處置」,是依據環保法規的「廢棄物清理管理辦法」,業務主管機關是「環保署」,業務執行單位則是各縣市政府負責清理垃圾的「清潔隊」,因此流浪犬在當時,便是被視同廢棄物清理。且由於流浪犬這個「垃圾」是「活的」生命,「處理」的方式除了讓他們活活餓死或自相殘食外,還有用水淹死、電擊、毒死及活埋等方式。

執政者視流浪犬為「廢棄物」或一個必須被掩蓋住的「問題」,卻不「善待每一個體生命」,即便動保法於民國87年通過,實質的改善仍緩如牛步。

首先從政策面來看,一部談「動物保護」的法典,中央到地方並沒有意識到必須設置「動物保護」專責單位的重要性,而是將業務放在負責農業畜牧的「畜牧處」下;也因此早年還出現過農委會委託的畜牧學者,用蓋豬舍的方式,興建流浪犬收容所。此外,事權不統一的狀況,也造成另一端的「捕犬」作業弊端叢生。

捕犬業務繼續放在「環保單位」下,其工作目的是「清除廢棄物」,而不是像國外的流浪犬通報系統,由「動物保護員」或動物管理員穿戴制服出動,將迷失在街上,對自身及他人及交通等,可能造成威脅的犬隻「帶回」保護。環保人員依業務使命,拼命捕抓、移除」流浪犬,以台北市環保局為例:北市12個行政區,甚至一度被規定每天最少要捕抓3隻,也就是一天至少會有36隻狗進收容所,一個星期就是252隻。這樣龐大的數量,加上台灣「安樂死」議題無法在檯面上被討論、監督,導致流浪動物收容成為燙手山芋。部分縣市甚至有將捕犬業務以一隻狗200到400元不等的「報酬」委外捕捉,其出發點早已悖離「動物保護」。

再來看動保法實施初期,中央業務主管機關農委會從環保署手中接下了一半以上--藏身於垃圾場旁、水肥場、公墓、甚至肉品屠宰市場內的「留置所」或收容所共65個。然後連續在幾年內,用一種不尊重專業、治標不治本的心態、砸下大把銀子,只改善收容所的硬體;蓋了許多美崙美奐的犬舍,卻完全忽略真正重要的管理。

以國外許多收容所為例,不論是民營或公立收容所,工作人員小到「掃大便」、「清洗犬舍」,大到觀察、記錄動物行為或排便狀況…..等等,都有一套不容輕忽的專業訓練。因為那牽涉到整體收容犬隻的健康,與個體犬隻適合被什麼樣的家庭認養,以及能不能將收容所建立成一個動物保護的教育中心,藉以教育民眾減少棄養以及提高認養率等諸問題。

但全台各地,在犬舍餵食及清掃的工作人員,大部分都是「臨時工」,他們不需要具備「喜愛動物」的特質,不需要接受最基礎的「如何照顧動物」的訓練,更不用談生病犬隻的「隔離」或記錄每一隻動物行為及個性的觀察。

這不間斷爆發出的流浪動物哀歌,只是「冰山一角」,冰山的全貌以及影響水面下冰山作用的隱性力量,如果無法被系統性的改變及檢討,恐將無法止歇。

還是決定把牠送走嗎?

因為從事動保工作的關係,經常接到這樣的電話--

「請問你們有收容狗嗎?」

「很抱歉!我們這裡不是收容所。」

「你可以告訴我哪裡有收容嗎?」

雖然我可以告訴他哪裡有收容所,但我總會先讓他們了解關於收容所的種種:

「在侷促簡陋的空間裡,收容太多的狗,又沒有做隔離,很容易相互傳染疾病,還常發生狗因緊張或爭地盤而互咬受傷的情形。

進到收容所後,牠們絕大多數是死路一條,因為認養率非常低,沒有專職獸醫,動物生病不會有人醫療。進去七天到十天後,狗狗就會被『安樂死』。而『安樂死』究竟是怎麼個死法,目前無法被討論,也無從監督,往往是『關起門來做』。每次要安樂死的動物數量都非常多,導致動物走得一點也不安樂。更多時候是虐待與疏忽致死的,像台中市這次發生的狗吃狗事件。」

「可是,不是常聽說政府花了很多錢蓋收容所嗎?」他很可能有滿腹疑惑。

「的確。像台中市就有個傲視全台的『可愛動物園區』,花了幾千萬蓋成的,但他們的做法卻是只挑外觀看起來「較好」或有品種的狗進去,其餘「狀況不佳」或剛抓來的,就關在這次爆發狗吃狗慘劇的「臨時留置區」。而且,為了替這個千萬級收容所「裝可愛」(美其名為『教育』),他們還把空間挪去圈養許多不該被圈養的野生動物。」

「可是,政府不是常常有舉辦『認養』活動嗎?聽說收容所的認養率提高很多啊?」他看到很多粉飾太平的新聞報導。

「認養率是提高了,但大部分的狗都是被所謂『愛心媽媽』領出去的,因為被環保局抓進收容所的狗,有很多是善心人士在街頭照顧、已結紮的街犬,由於這些狗大都較為溫馴,較好抓。環保局抓的往往不是較兇猛、已造成公共問題的狗。

此外,公私立收容所也往往因為動物照顧不週,讓動物在被認養後就因各種疾病問題而遭到退回,民眾千里迢迢到達位於荒郊野外的收容所後,往往還要『掩鼻而入』,久而久之,有意領養動物的民眾也望之卻步。

更有收容所將所內動物不經篩選就隨意送人,許多有行為問題的狗,不是被新主人退回,就是再度將他們遺棄街頭,對動物造成極嚴重的二度傷害。這種送養考量的重點,並不是動物福利與權益,而是長官們的『業績』。」

「那麼民間的收容所呢?」

「同樣是數量太多的問題,多到動物只是『看起來還活著』,生病了也無法獲得隔離與醫療,可以說沒有任何動物福利可言。還有一些民間收容所打著『救援』流浪狗的名號,募到非常多錢,卻沒有實質落實到動物生存福利的改善,甚至有的人已經成為『動物收集者』,讓動物承受與進入公立收容所不相上下的折磨與苦難!」


「……」

「你還是決定把牠送進去嗎?」我問。

但願這次台中發生的不幸事件,能喚醒更多以為把狗送進收容所就不用煩惱的飼主,把狗送進一個缺乏專業管理的收容所,無異是另一種蓄意的虐待。而將牠棄置街頭,意思也是一樣的,牠可能病死、被車撞死、遭人類凌虐,更何況各地捕犬隊都在拚業績……,殊途同歸。

原文刊登於中國時報同伴動物伴侶版

最後由 amy 於 2007-05-03, 12:52 編輯,總共編輯了 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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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amy » 2006-03-21, 20:38

咪咪

年齡: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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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60
........................................................................................................

據我所知動保法中也有動物保護員的設置
我真的好想知道這個職稱是不是真有其人呢?
還是只是一個虛擬的人物寫出來好看的
如果真有其人那為甚麼都看不出來他為動物做了甚麼
是人手不足嗎?是經費不夠嗎?
到底是甚麼樣的困難讓他無法有所作為呢?
一再的發生這種慘劇,難道他們都無能為力嗎?
到底真正能做事的人是誰呢?
每次看到國外的動保介紹都好希望台灣也可以做到
但身為小市民的我們連看可憐的動物想找人幫忙都不知道該找誰
可憐的阿貓阿狗你們錯在不該生在台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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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由 amy 於 2009-11-05, 19:25 編輯,總共編輯了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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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amy » 2006-03-21, 20:42

matt520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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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9


發表於: 2006-03-16, 08:58 文章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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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希望這問題能夠慢慢的消失
有最好的解決方法出現
當然要這個問題一夕之間就消失是不可能的
只能慢慢來
但是
我覺得要從教育做起
台灣人
不光是流浪狗的問題
有很多很多的問題
都是因為我們的教育政策
從小就沒有這些觀念
小孩子就算欺負狗也沒有人會制止(只有少數)
沒有什麼愛心就是台灣人的通病
(我絕對不是說所有人,只是那個比例真的佔的很重)
好希望台灣人能夠振作起來
不要再爛下去了....
最後由 amy 於 2006-03-21, 20:44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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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amy » 2006-03-21, 20:43

啾球麻
年齡: 22
註冊時間: 2004-12-01
文章: 1497


發表於: 2006-03-16, 12:32 文章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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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裡接過二隻中途
一隻是黃金,莎莎;一隻是鬆獅,doris
給我的感想是…

我覺得…在路上流浪的狗,沒有比收容所來的慘!
雖然收容所有東西吃、有水喝
但是,在收容所出來的狗狗
很容易發生一些傳染性的疾病,ex:犬舍咳或者其他
而且在台灣更易發生,因為管理上、通風,等等這一些的問題

我曾聽過一個人和我說
不想養了,就把他送到收容所啊!!
我聽到,有一點頭皮痛~我想他是沒有耐心養狗了
但不可能會沒有人性、沒有良心到這一種地步
讓狗狗進入那樣的煉獄
他們以為進入了收容所是給了他另一個活命的機會
但殊不知是讓他們更加速的死亡與痛苦

收容所的確需要再進一步的改善!
給予時間、金錢…是市民們可以做的!
但做不做,也在於政府;當局者
我們哀痛,他們卻通常是無動於衷
希望動物福利,可以再改盡,在此附上我最真誠的期盼

父母親對自己的兒女,有義務要把他們照顧到大
為何不能把這樣的精神拿來對待同樣是生命的他們呢?
難道他們只有小時候圓滾滾的樣子可愛嗎?
難道沒有看到他們眼睛裡的哀傷嗎?
不懂…真的太多事情讓人不懂,好多時候,也讓人難以去接受
但這樣的事情卻不斷的再發生!

狗狗的生命需要被尊重,這個是基本教育上應該去著手
狗狗的買賣需要嚴格化,這樣可以讓他們不那麼輕易的買到狗狗,狗狗的生命不再廉價(不是價錢上的問題,而是在買賣、交易時,給予一定程度的生命尊重!)
狗狗的生活需要被照顧,養了他,就是愛他一輩子的承諾

當見到身邊的人想要養狗的時候
多給他幾句話,和他多談談吧!
養狗不是一時的興趣,不是一時的歡樂
是長達數十年的責任與義務

與他們作伴是我最放心也最快樂的時候
可以和他們傾訴我心中最深的感觸
他不會出賣我、亦或是傷害我
他給了我最快樂的微笑…最親暱的擁抱…
他是如此的可信、可愛、純真

所以…可以不要再傷害他們了嗎?

by球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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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amy » 2006-03-21, 20:50

豆豆+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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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03-15, 19:05 文章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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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員是有,但大概一各縣市只有一兩名,不可能隨機出動開單舉發,
必須檢舉者有證據輔助,不然很難抓販賣或虐狗的,
動保員的權利很小,有的囂張的狗販還創聲說他認識XXX議員,
制度有問題,預算也是不夠,寵物管理不是政客的喜好主題阿...
光去收容所一次就會嚇破膽,我已經不敢去了~
看狗被硬拉出來,心都揪一塊了,有的工作人員就當狗是物吧,看了很心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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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多力拔 » 2007-01-23, 14:12

我不懂為什麼都是大自然的一份子,人類為什麼老是以為是上帝?

要狗生就生,要狗死就死…

動物收容問題,決不是政府的事而已,

是生活在這裡每個人的責任!

人和動物是在大自然共存的!

唉…

人類在追求更好更舒適的生活時,請也想一想和人一同生存在地球上的其它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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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還是要把他送進收容所嗎?

文章Murphy » 2017-02-14, 11:12

我就住在台中
記得大學時, 朋友想要認養狗狗, 因此去了台中靠近望高寮那裏的收容所(名稱已忘記)
看到那些毛孩, 真的把我嚇到了, 在想像的收容所, 是個乾淨溫暖甚至像家的地方, 是個提供小動物庇護的場所
但是事實卻不然, 講話直接的我, 還問了志工為什麼有些狗狗髒髒的, 還有看起來像生病, 為什麼不幫他們洗澡, 為什麼不帶去看醫生
志工說, 因為***經費不足***流浪動物太多, 沒有辦法

最後朋友也沒有領養, 我現在想起來記憶中僅有震撼!

上個月我在公園發現了一隻流浪狗, 因為她很溫馴, 我猜測是有人養的, 因此在那裏等了3個小時希望她的主人出現, 結果沒有
就先帶回家去了, 只知道要先帶去動物醫院看有沒有晶片, 醫生有點半推半就了幫忙掃描, 說是沒有晶片
我便詢問說, 醫院可以協助怎麼幫忙找回主人或是我該怎麼做, 此時醫生說: 帶去動保局他們會帶去收容所的,等人領養
剛旁邊有一對夫妻帶著小狗坐在旁邊, 聽到後便告訴我, 不要帶去動保局, 因為如果狗狗在期限內沒有人找回或是領養就會被安樂死, 叫我去報警備案並且暫時收留,
我很感激他們的善意告知, 不然我真的不知道原來收容所真相是這樣! 我差一點就要變兇手了
心中也很氣那間醫院, 還開在我家附近而已耶~ 醫生不是要有醫德, 不是要秉持救人的嗎~ 而且他是獸醫就是要救動物阿

最後我收養了她, 她現在就是我的寶貝Year
謝謝她教會了我長了這些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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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還是要把他送進收容所嗎?

文章barkingdog » 2017-02-15, 12:50

首先恭喜你得到一隻小寶貝,

不過還是要跟分享你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救人(或救狗)是要付出代價的,

這你應該同意吧!

所以醫生如果收留狗 又找不到主人 也送不出去 又不想去收容所送死 最後狗就會變成醫生自己養 花醫生的錢 占據醫生的時間

不管是什麼寵物要養就要為他負責一輩子不是嗎? 所以醫生當然也不願意隨隨便便就答應呀

像現在你養了year 如 果又碰到下一隻流浪狗 甚至下下隻流浪狗 你能收養幾隻呢? 一定有自己的極限

難道你養一隻之後沒能力養第二隻 別人說你沒愛心你能接受嗎 :)

難道撿到流浪漢就帶去給人的醫生人的醫生就會負責養他一輩子嗎? 照你的邏輯來說人醫當然就要救人了不是嗎?

所謂的醫德 是不管有沒有收錢的前提在 只要對得起良心 給主人最誠實的資訊 以及給生病的寵物最適合他的幫助

我認為這樣就是一個有醫德的醫生了 至於需要花費到每個人自己口袋裡的$$跟自己的時間跟力氣去做的善事

請要求自己 那是每個人能力範圍內的事 願意做 我們讚美他 不願意做 那也是他個人的選擇 不需要也不應該用醫德兩個字來苛責那個人

我是這麼認為啦~

不知這樣說明你同意嗎? 歡迎分享你心中的"何謂醫德"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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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還是要把他送進收容所嗎?

文章Murphy » 2017-02-16, 15:14

barkingdog 寫:首先恭喜你得到一隻小寶貝,

不過還是要跟分享你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救人(或救狗)是要付出代價的,

這你應該同意吧!

所以醫生如果收留狗 又找不到主人 也送不出去 又不想去收容所送死 最後狗就會變成醫生自己養 花醫生的錢 占據醫生的時間

不管是什麼寵物要養就要為他負責一輩子不是嗎? 所以醫生當然也不願意隨隨便便就答應呀

像現在你養了year 如 果又碰到下一隻流浪狗 甚至下下隻流浪狗 你能收養幾隻呢? 一定有自己的極限

難道你養一隻之後沒能力養第二隻 別人說你沒愛心你能接受嗎 :)

難道撿到流浪漢就帶去給人的醫生人的醫生就會負責養他一輩子嗎? 照你的邏輯來說人醫當然就要救人了不是嗎?

所謂的醫德 是不管有沒有收錢的前提在 只要對得起良心 給主人最誠實的資訊 以及給生病的寵物最適合他的幫助

我認為這樣就是一個有醫德的醫生了 至於需要花費到每個人自己口袋裡的$$跟自己的時間跟力氣去做的善事

請要求自己 那是每個人能力範圍內的事 願意做 我們讚美他 不願意做 那也是他個人的選擇 不需要也不應該用醫德兩個字來苛責那個人

我是這麼認為啦~

不知這樣說明你同意嗎? 歡迎分享你心中的"何謂醫德" :lol:


我很同意你說的呀~
就像我剛看到流浪的Year時, 當時還沒有評估是否能收養她, 才會選擇在公園裏頭站了三個小時, 期待她的主人出現
才會去問動物醫院是否有能找到她主人的方法或是幫助她的方法是我能做的,
之後連續三個禮拜六我也都戴著Year去撿到她的公園, 看是否能遇到她的主人,
當然在這期間, 也跟家人妹妹爸爸媽媽與公司同事詢問如果我確定要收養她, 是否有能力/時間/金錢/空間可以照顧她
我不認為只是把狗狗關在家裡面, 或是給她吃飯就是照顧,
平常家裡有妹妹可以陪伴她, 公司環境允許我帶YEAR去上班以及同事也都歡迎, 主管也願意讓我想帶她去散步就去

我想法是要衡量自己也要設想別人, 更要給不會說話的毛孩適當的環境, 做自己能做得到的事情努力, 並且對自己選擇要做的事情負起責任
上述說的醫生, 我的確不欣賞他的說法, 撿到狗就送去收容所, 反正沒人養就撲殺,
當下我也沒有想法說要把責任推給他, 認為他必須收養狗或是幫狗找主人, 所以您說的, 他不願意 那是他個人選擇, 這我同意, 因為搞不好他人手不足, 萬一為了要收留照顧, 反而沒時間診療其他毛孩該怎麼辦
何況他是獸醫, 是走醫療, 不一定要收留狗狗吧~ 很多動物醫院也會表明不收留毛孩子, 僅專心做醫療

如果真有緣分有另一隻需要我的毛孩, 我也不會突然就決定收養, 畢竟未來跟現在我無法預設, 一切要重新評估
現在我能付出的不多, 但是我願意從小地方做起, 我不有錢, 無法捐大筆金錢, 可是我能跟朋友募集捐款, 也做志工, 盡點棉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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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還是要把他送進收容所嗎?

文章barkingdog » 2017-02-17, 09:34

Year媽你真的是非常棒的狗主人喔!
我覺得大家口中的"尊重生命"的條件你通通都達成了!
也許Year過去的主人不知為何遺失他或拋棄他,
讓他害怕的在公園裡等待救援,
不過被你撿到之後,
Year在你家的未來一定是光明的(或很爽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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