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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養切結書的爭議 

標題:要求認養人簽切結書有多重要?請看琦琦的故事!!

有關繁殖篩檢問題,繁殖買賣問題,遭遇,相關法令契約,寵物權益等歡迎提出討論

版主: fifiyen, 招財麻, 多力拔

版面鎖住. 但是我還沒講完....

文章Allan Wood » 2007-05-21, 12:26

這個官司帶給世人甚麼啟示 ??? 這是重點. 想不通這個問題. 那麼我寫文章的時間. 將是白費.

不管各人目的為何. 從網路搜尋.. 領養狗.. 然後. 得到的幾百篇文章. 其中就會看到這1篇.. 控告領養人的文章. 而且官司勝訴.
既然沒人猜中迷底. 那我就直接宣佈答案.. 這個官司文章. 透露出1個訊息.. 那就是.. 好心領養流浪狗可能會被告. 而且賠錢~

這是1個很嚴重的負面訊息. 非同小可. 請問.. 透過多少人的努力. 經過多少時間. 花費多少心血金錢..... 才慢慢的讓社會大眾接受流浪狗. 1步1步的跨出. 開始領養流浪狗.... 人沒有10全10美. 每個人都會犯錯. 縱使有少數的領養人犯錯. 大家也要忍耐包容. 無論如何也不能去告流浪狗領養人. 否則. 1但弄巧成拙. 媒體傳遞出錯誤訊息後. 在網路的文章是無法回收與刪除的.

從宏觀的角度來看流浪狗領養人被告的文章..
萬一讓沒養狗經驗的人. 初次搜尋領養狗時. 誤以為領養流浪狗風險很高. 代價很大. 那麼. 誰還會去愛心領養 ???
這個官司. 萬1不幸引起類似.. 玻璃娃娃的寒蟬效應. 讓大家對流浪狗避之唯恐不及. 到那時候. 可就後悔莫及.

對流浪狗領養人的要求標準. 可以在宣導與篩選時訂的很嚴格. 但是在狗送出後要放的很寬鬆. 縱使出現狀況也要包容. 唯1能作的是協助支持. 請各位義工思考1下.. 身為流浪狗義工的目地是甚麼 ??? 是不是要讓流浪狗找到1個家. 然後再去照顧更多更多的狗 ??? 上法院打官司並不包括在工作範圍內. 縱使氣憤難消也不能因小失大. 這就是小不忍則亂大謀的告誡. 雖然平常接觸遺憾的例子. 累積失望與忿怒. 必須攘情緒蒸發昇華. 萬萬不能遷怒於下1個人. 或下1件事.

我相信. 在佳文接觸過的眾多流浪狗過程. 都是盡心盡力犧牲奉獻. 但是. 鬧上法院的行為真是有待商確. 這個官司適合探討底線與目的. 所以很適合拿來殺雞敬猴. 縱使雞可能很無辜. 但是. 如果能達成效果. 犧牲品將是代價.

請記住. 作義工是心甘情願的事. 而且行為要被. 高於常人的道德標準來檢視放大.
Allan Wood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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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哈啾瑪麻 » 2007-05-21, 13:13

針對這一段:
人沒有10全10美. 每個人都會犯錯. 縱使有少數的領養人犯錯. 大家也要忍耐包容. 無論如何也不能去告流浪狗領養人. 否則. 1但弄巧成拙. 媒體傳遞出錯誤訊息後. 在網路的文章是無法回收與刪除的.

少數的領養人犯錯的結果,就是一個無辜的生命的結束.....
人就是這麼自大,高高在上,自己犯錯可以被原諒,如果我因為疏於照顧隔壁鄰居托養的孩子,導致他生命結束,你認為我可不可以被原諒,他的母親可以忍耐包容我嗎?可以嗎?

真過分!!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你懂不懂?
是死亡!!!!!你再掰嘛!!
越看越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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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啾瑪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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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Golden/Kelly麻 » 2007-05-21, 13:24

圖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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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米蘭查禮姆 » 2007-05-21, 13:28

無論如何也不能去告流浪狗領養人

你是付2萬元的那個人嗎?? :?:
很抱歉.這裡也許會跟你格格不入!因為理念不同!
你還是別發言了!因為不會得到你想要的回應!不然你再註冊一個帳號!做做戲吧!
讓自己爽度加分一下!
板主!很抱歉留了一些沒用口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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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蘭查禮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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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寶貝 » 2007-05-21, 13:28

請原po去跟法官抗議,或者建議受罰者上訴或反告佳文吧 :mrgreen: :twisted:
寶貝
 
文章: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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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Fabio拔 » 2007-05-21, 13:48

2萬元,再賺就有了,生命呢?真理呢?

什麼為了怕其他狗狗不會被認養,就不要告,這是什麼道理,我不懂,看了我真想打人!

還有什麼義工的道德標準,要有你來界定嗎?你有什麼資格來定義他?

義工也是人,合乎情,止乎理,這就對了!還需你來定義?真的是三把火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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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bio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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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泡泡拔 » 2007-05-21, 13:52

Dear Allan Wood:
我想我們尊重你發表意見的權利!
但是因為許多觀點真的太不客觀,簡單點說,為了反對而反對,為了找缺點而找缺點!
太單方面的計較,這樣這邊永遠不會有一個你滿意的答案的!
何況當事人不在這邊,你的很多東西應該是想告訴當事人的吧! 對我們說不太有用!
我想這種文章不太適合討論,不過大家有時間倒是可以看看你的想法,瞭解社會不同的聲音!
所以我還是先把文章鎖定了!

版主 泡泡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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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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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多力拔 » 2007-05-21, 14:25

首先,我必須說明為何重開此主題和合拼主題:

ALLAN WOOD的第一篇發言,雖然帶有很多的個人情緒,但是其中我覺得有幾個細節還值得大家來討論,
不過我想A君的論述方式很容易讓大家有不舒服的感覺,所以討論事情也容易失焦,所以我決定把此篇先鎖定!

第二篇A君的發言是冷靜許多,也將他的想法較為清楚的表達出來,所以我想將這兩篇主題合併且再開放出來給大家討論,

我先和ALLAN WOOD說明一點,也就是狗友會的宗旨

宣導正確飼養觀念
提供正確醫療資訊
提昇動物醫療水準
推動繁殖篩檢制度
重建人道交易秩序

關於切結書的事情也許去流浪動物相關的網站留言,他們比較能知道您在講什麼,而您的發言也比較有用,
狗友會是飼主團體,我們的宗旨沒有收容或中途流浪動物,純屬愛狗的狗友盡自己的力量去做,所以狗友會對這一塊的了解不深,
所以很難對這個題目做深入的討論,就算可以,也沒法為他做些什麼!
狗友會和流浪動物團體為動物們努力的方向不同,這一點希望您能了解~

接下來是請版上的朋友們,也可以思考一下ALLAN WOOD所說的事情,
我知道版上有很多流浪動物的義工,ALLAN WOOD提到的,也許是代表著另一種聲音,
我不清楚流浪動物的這一塊領域,所以我無法對此提出建言,
只是希望維持版上理性的風格和愉快的氣氛!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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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力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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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百萬 » 2007-05-21, 16:48

多力拔 寫:首先,我必須說明為何重開此主題和合拼主題:

ALLAN WOOD的第一篇發言,雖然帶有很多的個人情緒,但是其中我覺得有幾個細節還值得大家來討論,
不過我想A君的論述方式很容易讓大家有不舒服的感覺,所以討論事情也容易失焦,所以我決定把此篇先鎖定!

第二篇A君的發言是冷靜許多,也將他的想法較為清楚的表達出來,所以我想將這兩篇主題合併且再開放出來給大家討論,

我先和ALLAN WOOD說明一點,也就是狗友會的宗旨

宣導正確飼養觀念
提供正確醫療資訊
提昇動物醫療水準
推動繁殖篩檢制度
重建人道交易秩序

關於切結書的事情也許去流浪動物相關的網站留言,他們比較能知道您在講什麼,而您的發言也比較有用,
狗友會是飼主團體,我們的宗旨沒有收容或中途流浪動物,純屬愛狗的狗友盡自己的力量去做,所以狗友會對這一塊的了解不深,
所以很難對這個題目做深入的討論,就算可以,也沒法為他做些什麼!
狗友會和流浪動物團體為動物們努力的方向不同,這一點希望您能了解~

接下來是請版上的朋友們,也可以思考一下ALLAN WOOD所說的事情,
我知道版上有很多流浪動物的義工,ALLAN WOOD提到的,也許是代表著另一種聲音,
我不清楚流浪動物的這一塊領域,所以我無法對此提出建言,
只是希望維持版上理性的風格和愉快的氣氛!

謝謝各位!

多力拔說的對~
畢竟一樣米養百樣人,每個人想法觀念都不一樣!每個人都有權利發聲
但不知道您是66歲還是66年次!?
針對您說的
("5. 這對年長者. 在狗生病時. 將狗送到收容所. 請求接手後續處理. 請問.. 有啥麼不對 ???
這年頭. 1些草莓族. 流行將狗當作小孩. 不結婚生子女. 不願面對身為人類. 與生俱來的始命..... 本來. 我就打算裝聾作啞裝瞎. 眼不見為淨. 讓各自父母處理. 不過. 別忘記. 你可以把狗當作子女. 但是. 狗永遠還是狗. 永遠也不會變成人. 夠清楚吧~ "")

將狗當做小孩並不是只有5.6.7年級的人有醬的想法,3.4年級也有阿~~雖然少數
但這是要看個人的觀念和想法吧! 跟流行沒什麼關係吧
年代的不同對於生命的看法都不一樣,現在的人比較尊重寵物的生命這沒什麼不對吧
以前你們那年代的人生太多小孩子,送養是對的事嗎?(OS:窮苦還猛生是怎樣)
你說的沒錯 狗就是狗,但不管什麼年代狗就是不會為了(某東西)殺父母,製造社會治安問題,他只會撒嬌,鬧脾氣頂多破壞家具~十幾年的光陰他總是開心的陪伴著您以及您的家人,在我們心目中他就像家人一樣
我們只是希望每各飼主都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買狗或收養狗之前想清楚,流浪狗的問題就不再是問題了!

(我只想告訴您年代不同了~這年代大家都是"尊.重.生.命",不管您認不認同,您現在就是還存活在這年代,請好好想想或者試著接受吧!)
最後由 百萬 於 2007-05-21, 17:17 編輯,總共編輯了 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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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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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sprite » 2007-05-21, 16:51

我覺得…a君,你是不是被告呀?
不然為何會對此事如此的執著呢?

這官司帶給世人什麼啟示?
對我而言,它帶給我的啟示是:要尊重生命
這並不是猜謎,所以沒有標準的答案
如果真的要玩猜猜樂的話,我猜…一定是被告了,不然幹嘛那麼針對官司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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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丸子&Nicolejye姐姐 » 2007-05-21, 17:21

好囉~到此這結束囉~
不要再回應了
謝謝大家
散場時請記得隨身物品
垃圾請記得帶走
~THE EN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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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子&Nicolejye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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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阿寶麻 » 2007-05-21, 18:12

當我沒養阿寶時,我也養過米克斯,養到他老死,我給他吃的是人吃的食物,也給他吃人吃的零食,也從來沒給他吃過心絲蟲的藥…等,但我是非常愛他的。
後來,我加入狗友會也養了阿寶,我才知到狗不能吃人吃的食物,及要定時吃心絲蟲的藥,這時的我,一樣是一個非常愛狗的人。

其實,原發言人有說到一點,我個人有一點點感觸也
就是『領養契約部份』…
講坦白,要是我今天是一個領養人,我看到要簽這份契約合…
我會害怕,我會打消認養念頭,也許我乾脆會去買一隻狗
但我還是一個非常愛的人!(因為 那時的我,並沒那麼了解狗,那些契約會讓我不想要認養)
或許一般人,並不是像我們一樣,是那麼對狗狗的飼養有那麼深入的了解,他們會覺得,將狗狗三餐照好,就好了…,他是他們依然也是有愛心狗的人。

無論是認養人或是送養人,大家要多多的溝通哦,了解彼此。
因為,大家都是愛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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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寶麻
 
文章: 409
註冊時間: 2005-09-19,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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