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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書 

大家看,大家談,請表達你的觀點和看法

有關繁殖篩檢問題,繁殖買賣問題,遭遇,相關法令契約,寵物權益等歡迎提出討論

版主: fifiyen, 招財麻, 多力拔

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書

文章amy » 2005-06-05, 11:06

這是之前農委會打算施行的由寵物業者公會擬定的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書 你看過了嗎?內容頗多不合理之處,你不能不關心,大家看,大家談,請表達你的觀點和看法,目前這份契約在動保團體阻擋下,並未公告,而只是由寵物業者自己在使用,如果業者打著農委會的招牌告訴你簽契約可以保障你,可千萬看清楚內容


寵物買賣定型化契約書
立契約書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買受人 (以下簡稱乙方)茲為下列寵物買賣事宜,雙方同意簽訂本契約,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買賣標的
甲乙雙方買賣之寵物以動物保護法第三條第五款之所指犬、貓。
寵物種類: □犬 □貓 品種:
寵物性別: □公 □母 顏色: 出生日期:

第二條:買賣價金及契約效力
1.本買賣總價款為新台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乙方支付前項買賣價金之方式如下:
(1)乙方於民國 年 月 日支付全部買賣價金。
(2)乙方於民國 年 月 日支付訂金新台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並應於 日內付完餘款。
3.乙方如依前項第二款所定之方式支付定金者,在未完成餘款交付之期間,如該寵物染患疾病或甚至死亡,甲方應盡告知義務,並退還乙方所付之定金或經乙方同意以另一寵物替代之。
4.自甲方完成交付本契約所訂之買賣標的物,並由乙方將買賣價金全數付訖後,始生本契約所訂買賣標的物所有權轉移之效力。

第三條:寵物責任擔保條款:
1.本契約所訂之買賣標的物(以下稱標的寵物)於民國 年 月 日由乙方受領完畢。
2.標的寵物交付後,乙方應遵守甲方所指導之方式飼養,並定期至特約動物醫院(如附單)進行驅蟲、施打預防注射及完成寵物登記作業。
3.乙方應於標的物交付後之48小時,特約之動物醫院進行檢查,如標的寵物經診斷患有發高燒、持續性下痢或嘔吐、肺炎病症,並經特約動物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甲方應無條件將標的寵物收回,並更換同等值之幼犬(貓) 乙隻與乙方,逾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如檢查後發現該寵物有輕微之異常症狀,應即刻告知甲方,與甲方協調後續處理。
4.自標的寵物交付之日起五日內,標的寵物如罹患狂犬病、犬瘟熱、出血性腸炎、冠狀病毒性腸炎、貓瘟、卡里西病毒及傳染性腹膜炎疾病,經由特約動物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甲方應無條件將標的寵物收回,並更換同等值幼犬(貓)予乙方。
5.自標的寵物交付之日起180日內,標的寵物經由特約之動物醫院,診斷證明患有先天性或遺傳性癲間、髖關節及毛囊蟲疾病,甲方應依原價金五折再售與標的寵物同等值幼犬(貓)予乙方,該患病犬(貓)由乙方決定收留或交由甲方收回。
6.自標的寵物交付之日起180日內,標的寵物經由特約之動物醫院診斷證明患有先天性或遺傳性心臟、青光眼或耳聾疾病,甲方應更換同等值幼犬(貓)予乙方,該患病犬(貓)由乙方決定收留或交由甲方收回。
7.乙方如未依前六項約定辦理,標的寵物均視為健康狀況正常,爾後標的寵物所發生之疾病均與甲方無關,乙方應自行負責。

第四條:責任除外條款
1.凡屬天然災害、意外傷害、及其他不可抗力或因飼養不當人為因素所造成之標的寵物死亡或疾病,不適用於本契約所訂之責任擔保範圍內。
2.未依主管機關規定期限內完成寵物登記者,不適用前條第五項及第六項之規定。

第五條:價金給付或標的物受領遲延之責任
乙方應按時給付買賣價金,乙方如有給付價金或受領標的寵物遲延,經甲方催告而乙方仍不履行時,甲方得解除本契約,沒收買受人已付之價金。

第六條:給付不能
因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甲方給付不能者,甲方應返還買受人已付之價金,及自受領日起至返還日止依法定利率計算之利息。

第七條:契約之解除
乙方支付定金後,如不願買受標的寵物,得拋棄定金,解除本契約。
甲方如不願出售標的寵物時,得加倍返還買受人所支付之定金後,解除本契約。

第八條:未盡事項
本契約訂立後,若有未盡事宜需增刪修改,經雙方本著誠信公平原則或依民法及相關法令,修改之。

第九條:爭議調解及合意管轄
因本契約所發生之爭議,雙方同意先送交轄區寵物商業同業公會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若未能調解,雙方同意再以 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條:契約份數
本契約壹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並送交目的事業主管機一份備查。

立契約書人 甲方(出賣人)
法定代理人: 聯絡電話:
公司行號: 簽章:
寵物販賣許可證號: 寵登字第 號
營利事業登記證號:
乙方(買受人)
法定代理人: 聯絡電話:
身分證字號:
住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時
最後由 amy 於 2005-10-06, 22:29 編輯,總共編輯了 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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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amy » 2005-06-05, 20:07

條約中許多項實在是讓人難以忍受,由其這第5條,讓人火冒3丈

5.自標的寵物交付之日起180日內,標的寵物經由特約之動物醫院,診斷證明患有先天性或遺傳性癲間、髖關節及毛囊蟲疾病,甲方應依原價金五折再售與標的寵物同等值幼犬(貓)予乙方,該患病犬(貓)由乙方決定收留或交由甲方收回。

首先這所謂的特約醫院,實在有點可笑,獸醫師執照既然是政府發的,為何診斷有無疾病卻要特約醫院才可以?特約醫院的標準又在那裡?
在法律觀點上 既然先定義寵物為物,而寵物有先天性疾病卻以依原價金五折再售與標的寵物同等值幼犬(貓)予乙方,這豈不是擺明還是要再賺50%的錢嗎?而物之暇疵賣方的責任在那裡?而該患病犬(貓)由乙方決定收留或交由甲方收回。請問狗的下 場會如何?除了商業考量的利益外,看不到寵物的權益在那裡?
最後由 amy 於 2005-06-05, 20:38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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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yichi5417 » 2005-06-05, 20:32

對啊對啊...
如果180天內發現狗狗有這些疾病..
我想各位拔拔媽媽怎麼可能拿去退狗勒..
都有感情ㄌ..況且還回去後不隻到狗狗會被怎樣處理...
真的很不公平..我也有簽這份合約..
可是反覆看了..覺得都嘛是對寵物店有利..
消費者只能倒楣..我的第一隻狗狗就是得ㄌ病毒性腸延死掉..
後來寵物店說會還狗給我..可是醫藥費要自付..
不然就是付我醫藥費可是不還狗狗..
結果醫藥費花ㄌ我很多錢...
可是我還是要求還狗狗..因為狗狗買了2萬...
只能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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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Lusia麻 » 2005-10-06, 21:04

我也對於以下幾點很有意見...

1.【特約醫院】
所謂的“特約醫院“,就是與繁殖場合作的獸醫診所而已。
我很想問是否“買賣定型話契約“有配套的措施,好比立定具有可信度的---特約醫院標準;賣方(繁殖場)設立限制的標準(杜絕不肖商人)

2.“180日內..,原價五折與等值更換...(第5.6點)“,想不到疾病間有輕重之分,就比同樣是遺傳性疾病的“髖關節“及“心臟病“,還可以讓買賣契約條文的立訂有差異?
一個半價、一個全額啦?真是笑死人了?!
難不成只是將“房屋契約“換成寵物的?


【動物定型化契約】就是【買賣生命契約】,極力反對契約內容,沒有站在保護動物的立場,不能只是白紙黑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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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kirin麻 » 2005-10-06, 22:07

5.自標的寵物交付之日起180日內,標的寵物經由特約之動物醫院,診斷證明患有先天性或遺傳性癲間、髖關節及毛囊蟲疾病,甲方應依原價金五折再售與標的寵物同等值幼犬(貓)予乙方,該患病犬(貓)由乙方決定收留或交由甲方收回。--我想甲方在出售寵物之前就應該確保出售之寵物並無任何遺傳性疾病才對,不然只是殘害動物,真是喪心病狂。

4.自標的寵物交付之日起五日內,標的寵物如罹患狂犬病、犬瘟熱、出血性腸炎、冠狀病毒性腸炎、貓瘟、卡里西病毒及傳染性腹膜炎疾病,經由特約動物醫院開立診斷證明書,甲方應無條件將標的寵物收回,並更換同等值幼犬(貓)予乙方。--狂犬病、犬瘟熱這些疾病可以馬上去受醫院檢驗出來嗎?

為何一定要特約醫院--有掛勾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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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b1amci2 » 2005-10-08, 09:19

如果大家一人一信給民意代表表達立場...... :evil:
臺灣好像要吵才有糖吃
如果能讓議員"豬公"們覺得有選票
或許能訂定出真正保護.尊重動物生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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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amc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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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timelin » 2005-10-11, 22:04

ji3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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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timelin » 2005-10-11, 22:06

我最近想買隻小黃金,看到此契約,實在有點膽寒...尤其是特約醫院,可能發現有寬關節也不會跟你說
tim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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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Summer麻 » 2005-10-11, 22:39

這張契約真是眼熟
當初發現家中寶貝有CHD時
去告訴初出的養殖場主
他說他們家母狗有去拍過X光都沒問題
而且他還說他不用麻醉、只拍一張
我為了讓他心服口服
我說我願意去他拍的那家醫院再拍一次
但他怎樣都不跟我說那家醫院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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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米酒&Bagel » 2007-03-28, 00:42

真的很公平
我家的小寶貝得到了犬瘟熱
我媽也叫我把狗送回去
都已經在一起倆個禮拜有了
再怎麼說也都捨不得
況且送回去的狗也只是被不肖業者給安樂而已
對於他們來說
狗是商品也不是一個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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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酒&Bag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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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多力拔 » 2007-03-28, 06:21

米酒麻麻 寫:真的很公平
我家的小寶貝得到了犬瘟熱
我媽也叫我把狗送回去
都已經在一起倆個禮拜有了
再怎麼說也都捨不得
況且送回去的狗也只是被不肖業者給安樂而已
對於他們來說
狗是商品也不是一個生命


米酒麻麻是想要說~真的很「不」公平~嗎? :oo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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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米酒&Bagel » 2007-03-28, 18:25

:shock:
少打了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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